万载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区域协作和对口监督联系工作制度(试行)
来源:
万载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12-11 10: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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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其他信息
为整合和优化基层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区域协作制度(试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区域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李宏勤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姚晓辉、陈初平、聂建华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郭世忠、辛昉、汪建平、张学平、刘传枝、胡东江担任。每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设召集人1名,由协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统筹指导日常工作和联动协作事项,督促开展联合审查调查、专项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设召集人助理1名,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协作工作。纪检监察协作区在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下,实现协作区内工作的力量整合,异地协作,监督协同。
二、片区划分
按照就近整合、力量互补、规模适中、便于协作的工作原则,将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区划分见附件1。
三、协作办法
1.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由纪检监察协作区召集人从各协作区抽调人员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由于人员力量不足需要协作区统筹协调的,经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同意后报协作区召集人审批。
2.审查调查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全县审查调查工作,各片区召集人对本协作片区的审查调查工作负总责,召集人助理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片区内人员组成专门审查调查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3.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处置。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县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分级处置,县纪委县监委本级受理、接转、发现的基层问题线索,按照分办程序,由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签批至各片区召集人进行处置。基层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属于上级管辖的上报至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属于本级管理的,原则上由本级纪委负责审查调查,如需片区协作审查调查的,应填写《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见附件2),报请片区召集人审批,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协作区应当跟踪督办协作区内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4.调查结果统一集体决策。凡经片区协作处置的问题线索,在初核结束后,形成初核报告,报协作区召集人审核。对予以信访了结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对需要立案处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四、工作要求
1.树立全局观念。各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内的党委、党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片区协作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来。各基层纪委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做到团结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片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落实工作机制。各片区要建立各项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加强工作交流。各片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分析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协作片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作区人员在实践中应加强沟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业务能力。
4.建立联系制度。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实现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知晓、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工作效果第一时间反馈。
附件:1.区域协作划分和对口监督联系单位安排
2.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区域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提名人选李宏勤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姚晓辉、陈初平、聂建华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郭世忠、辛昉、汪建平、张学平、刘传枝、胡东江担任。每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设召集人1名,由协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统筹指导日常工作和联动协作事项,督促开展联合审查调查、专项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设召集人助理1名,负责组织协调等具体协作工作。纪检监察协作区在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下,实现协作区内工作的力量整合,异地协作,监督协同。
二、片区划分
按照就近整合、力量互补、规模适中、便于协作的工作原则,将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区划分见附件1。
三、协作办法
1.监督检查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由纪检监察协作区召集人从各协作区抽调人员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由于人员力量不足需要协作区统筹协调的,经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同意后报协作区召集人审批。
2.审查调查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全县审查调查工作,各片区召集人对本协作片区的审查调查工作负总责,召集人助理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片区内人员组成专门审查调查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3.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处置。县纪委县监委对全县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分级处置,县纪委县监委本级受理、接转、发现的基层问题线索,按照分办程序,由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签批至各片区召集人进行处置。基层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属于上级管辖的上报至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属于本级管理的,原则上由本级纪委负责审查调查,如需片区协作审查调查的,应填写《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见附件2),报请片区召集人审批,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协作区应当跟踪督办协作区内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4.调查结果统一集体决策。凡经片区协作处置的问题线索,在初核结束后,形成初核报告,报协作区召集人审核。对予以信访了结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对需要立案处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四、工作要求
1.树立全局观念。各纪检监察协作片区内的党委、党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片区协作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来。各基层纪委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做到团结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片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落实工作机制。各片区要建立各项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加强工作交流。各片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分析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协作片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作区人员在实践中应加强沟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业务能力。
4.建立联系制度。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实现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知晓、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工作效果第一时间反馈。
附件:1.区域协作划分和对口监督联系单位安排
2.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
附件1
区域协作划分和对口监督联系单位安排
协作区 | 召集人 | 召集人助理 | 联系室 | 对口乡镇(街道)纪委 | 对口派驻纪检监察组 |
第一 协作区 |
胡东江 | 胡东江 | 第一纪检监察室〔胡东江、胡宏哲、杨辉(跟班学习)〕 | 黄茅镇 白水乡 |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
第二 协作区 |
鲍荣升 | 第二纪检监察室(鲍荣升、况铮、李胜) | 株潭镇 双桥镇 仙源乡 |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
|
第三 协作区 |
刘传枝 | 揭云峰 | 第三纪检监察室〔揭云峰、池长勇、黄伟(跟班学习)〕 | 潭埠镇 白良镇 岭东乡 |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
第四 协作区 |
彭根林 | 第四纪检监察室(彭根林、王宇翀、谢芙蓉) | 罗城镇 茭湖乡 鹅峰乡 |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 |
第五 协作区 |
张学平 | 邓 斌 | 第五纪检监察室〔邓斌、曾海峰、吴薇(跟班学习)〕 | 三兴镇 高村镇 马步乡 |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
第六 协作区 |
何勇超 | 第六纪检监察室[何勇超、钟鑫、杨初发(跟班学习)] | 康乐街道 高城镇 赤兴乡 |
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
附件2
问题线索提请协作审查调查申请表
提请单位: 提请时间:
调查 对象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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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
反映的 主要问题 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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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理由 | ||||||
片区召集人意见 |